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
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收取票价20%退票费。
铁路部门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是进步,较之于之前只能在购票地退票,更务实和便民。然而,“梯次退票”方案却引来争议。
2011年9月25日起,旅客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从票价的20%下调为5%。当时有媒体询问:“退票费收费标准从按票价的20%收取调整到5%,这个数字是怎么得来的?”相关负责人回应:“这个数字是业务部门经过周密计算得出的,是在一个合理的收费范围中确定的标准。”可这一规定实行不到2年,退票费为何又变成票价的5%—20%?如果退票成本并没有大幅增加,怎么退票费就变相涨价了呢?
铁路部门称,梯次退票方案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但现实中,乘客多半是因为出现了意外情况,才会被迫改变出行计划,退票时间根本无法事先预料到。如果是为了打击“黄牛”,也应该是铁路部门的责任,不应该让乘客承担成本。
车票难买、运力紧张,铁路部门应该努力提升运能,提高管理水平与调度能力,升级售票网络,而不能损害乘客利益。退票要收费,那火车晚点是否也该赔偿?退票费不能说涨就涨,收费是否合理,物价部门应给出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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