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界限,什么才是阻止权力滥用的界限?为此,温家宝同志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见,阳光就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透明就是“阳光”,信息公开就是“普照”,而政府网站建设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化的最佳途径。
历经14年的建设,我国政府网站已经初具规模,覆盖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网站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这不仅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进程,同时也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服务行政成果。然而,政府信息公开在近几年虽有进步,但没有真正抓住政府信息公开这个重点。比如,“请百度一次”的合肥雷人回复政府网站、“只有满意评分的福建最雷政府网站”等网络曝光事件层出不穷;更有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在“到底为谁开通、政务信息到底为谁公开”问题上,至今还未曾理得清、弄得明,以至于有些政府网站办得五花八门,不伦不类,有的甚至成了“睡不醒”的“休眠网”,公众了解政务信息找不着“路”、摸不着“门”的怨声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已刻不容缓。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作为是关键。俗话说的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网站的建设、政务信息的公开,需要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政府人员应树立起阳光施政的观念,要敢于并勇于公开政务信息。诚然,政府公开信息过多无疑将增加政府工作量,更重的是通过公开把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直接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由此形成的公众舆论也将给政府工作构成一定的压力,而这恰恰是建设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的需要,更是百姓心中的期待。如果政府对百姓应该了解的信息不公开的话,即使政府工作有条不紊、廉洁高效,依旧脱不了搞“暗箱操作”的嫌疑。其次,加大对网站建设的资金、人员投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健全的网站门户、夯实网站管理队伍才是网站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支撑。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完善是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进程顺利推进,国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颁布施行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够得上”的方式,让信息公开,让公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民众监督是推手。法律上有句谚语叫“正义不仅应当被实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也就是说,政府权力应当在监督之下运用。对此,政府应积极营造多样化、多主体的监督渠道,以切实可行的举措吸引民众的监督、互动以及表达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府网站建设意义重大,政府信息公开任重道远。在网络的影响已深入人心的今天,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民众的殷切期望。让我们一道,共同为阳光政府的打造出力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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