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吉林、安徽两省的公车“O”牌即将退出,从下个月起,悬挂“吉O”、“皖O”号牌上路的机动车将被视为假牌或无牌照查处。广西也计划取消除公安系统外的所有“桂O”号牌。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5个;部分取消“O牌”的省份有4个。
取消“O”牌的初衷不难理解:取消公务车的特权,让公车与私车处于平等地位,实现“公车违规违法,与私车同罪”。在特权尚未消除的今天,不少交警表示,面对在大马路上飞扬跋扈的“O”牌公车,往往无可奈何,即使见其违规,也不敢上前敲窗,只能假装没有看见。
不过,与特权车牌相比,公车私用的情况或许更为严重。近年活跃在广州媒体上的区伯,抓拍“O”牌公车私用,一抓一个准,这也从侧面反映,公车私用问题已相当严重。取消“O”牌虽然有助于制约特权,却可能不利于民众对公车私用的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尚有包括辽宁、云南、河北在内的12个省份未取消“O”牌。其中湖北、云南等地则采取了与取消“O”牌截然相反的车改措施——包括“O”牌在内的公务车,张贴统一标识亮明身份。
早在七八年前,河南舞阳县就给公车贴上标签,媒体报道称当地出租司机的生意因此好了很多。而湖北省近来也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起,全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专门的公车标识,以便民众监督公车私用。目前,湖北省正在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登记。
不论是取消“O”牌,还是让“O”牌亮明身份,其做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乍一看,取消“O”牌是在制约公车特权,是一种进步。但仔细一想,公车之所以能享受特权,无非是看在公车使用单位和使用者的面子上。取消“O”牌后,可能会出现隐性的“p”牌、“q”牌等,特权公车总有办法获得特权。有媒体曾报道,某地区交警上岗第一课就是牢记领导的车牌。只要公车背后的特权没有被消除,公车特权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相较而言,让“O”牌亮明身份更有现实意义。公车贴上标签公开其公车身份,可将公车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从而制止公车私用现象。区伯抓公车私用,之所以一抓一个准,就是看准了那些“O”牌。如果给每一辆公车贴上醒目的公车标识,谁还敢把公车当作私家车、旅行车和购物车?
从公车使用者的角度而言,贴上公车标识后,能提醒其,乘坐的公车随时都有群众监督,便也不敢放肆地私用。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公车私用的频率,遏制公车腐败。
当然,公车反腐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无论是取消公车特权,还是遏制公车私用,都要落到实处,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车“O”牌不能“取消了之”,公车标识也不能“一贴了之”,如何让公车反腐走得更顺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