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有读者反映称,安徽省长丰县义井乡政府5月底出台了新的机关考勤制度(试行),其中明文规定“按时签到,每天奖励10元”。此举一出,引发了公众热议。“这确实是我们乡政府刚刚出台的考勤制度,目前还在试行。”当天,义井乡宣传委员黄振告诉记者,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8月23日中安在线)
既然按时签到给予奖励,那么,认真工作是否应该奖励?真诚服务百姓是否应该奖励?……如此荒唐规定,不仅暴露出当下一些政府部门制度政策时的随意与盲目,更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破绽”。严格按时上下班,这是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最起码的要求,对于那些存在迟到早退问题的干部,当应依情作出处理,但是,对于按时上班的干部,作出经济奖励就大可不必。
每天奖励10元钱,这样的数额虽然不多。但是,对于一个有着10多名工作人员的政府部门,如果大家每天都能按时签到的话,每天的奖励数额也有数百元,长此以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这样看来,如此政策又何尝不是带给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变相福利呢?如此荒唐举措,也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作出的变相福利并不鲜见。比如说,今年夏季,由于气温相对较高,一些地方政府擅作主张,缩减政府机关工作时间;有的地区将本该惠及弱势群体的保障房,变为了公务员的“福利房”;有的政府部门借逢年过节等时机,为工作人员发放大笔福利补助等……如此种种情形,都是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胡乱挥霍。
无论如何,“按时签到奖励”这样的荒唐规定不仅需要立即“叫停”,同时,对于长丰县委、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来说,更应当将如此荒唐规定视为情真意切的“检举信”,从而对相关乡镇的干部展开调查,如此荒唐规定,究竟是哪位官员的“馊主意”,能够作出如此荒唐主意的官员,平时能否严格要求约束自己呢?相关乡政府的财政管理是否是一笔“糊涂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