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9日)上午,记者从河南警方处了解到,河南林州民警摔伤女婴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据8月19日人民网)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掉。就在媒体刚刚披露林州民警摔婴事件时,就有网友明确的判断,这必将又是一桩“坑领导”的事件,主要领导肯定是在劫难逃了。毕竟这个事件性质太恶劣了,新闻出来后,整个网络和社会上下几乎人神共怒。警察的身份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而这位民警竟然毫无理由的夺过人家怀里的婴儿抬手摔在地上,差点要了人家的命。这分明就是在故意杀人。但就是这样一种惊世骇俗行为,当地警方竟然就关了民警半个月禁闭就完事了。这不仅是在亵渎法律,更是在向全社会的良知挑衅。群众和社会就是这么好忽悠的吗?
惨绝人寰的行为虽然是民警郭增喜做出来的。但如果没有当地警方一贯的纪律松弛,甚至放任自流,一个50多岁的老民警如何能做出这种畜生不如的事情,从事后这个民警仅被关半个月的禁闭,就能看出这里的公安部门何等无法无天。也可以说林州警方出了这么一件惊天丑闻,与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无法推卸掉责任。现在事件被“捅”出来了,想包也包不住了。按说几位公安局领导完全清除这将是一个什么后果。可社会一没有听到他们解释,二没有看到他们道歉。更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主动出面承担责任。都在那里装糊涂。
而现在一纸令下,几位主要领导统统被停止职务,接受调查。上级做出这样的决定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对这几位官员来说,似乎总显得太被动了,不管是按照纪律还是制度,甚至《公务员法》,他们都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主动引咎辞职。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几位领导基本上完全可以对号入座了。但遗憾的是直到现在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出面引咎,更别说辞职了。如果不是被上级停职,说不定他们还要向记者大谈“高度重视,严肃处理”呢。
当然,问题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不管他们引咎不引咎,辞职不辞职,一切都不会随着他们的意志而转移的。但是,引咎辞职起码能让群众看到一种态度,一种官员应该具备的自知之明和起码的觉悟。但是这里看不到。由此也能让社会看到某些人对官位和权力的迷恋程度。在一些官员的心目中,恐怕只有跑官、要官、甚至买官的说法,而根本没有主动引咎辞职的一说。这里的局长政委副书记情愿让上级撕破脸停止职务,而想不到引咎辞职。这到底是因为他们觉得“无咎可引”,还是把“停职”只当成了上级的一种权宜之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