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东莞的治安管理问题,很多人对前几年的一段视频记忆尤深:乘客刚下长途车,就被“飞车党”骑摩托一把抢走背包。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就能理解治安队在东莞存在的合理性。到2012年8月,东莞已有外来人口650万,达到了本地人口的4倍。管理需求强烈,警力却捉襟见肘,刺激着传统农村中村社治安员队伍的不断扩大。
据东莞公安局统计,当地目前有警察11000多人,而村社区治安队员已达到29816人。随着队伍扩大、职能增多,治安队的一些行为失范、管理失序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从2005年围殴探亲武警到2010年审讯殴打外来务工者13小时,负面新闻屡见报端。东莞的整编行动,既需满足治安需求,也要解决现存顽疾,这可能是其进展较慢的原因所在。
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矛盾,典型地集中在这一群体身上。本质上看,治安员的问题,与城管的问题颇为相似:一个是发达地区接受流动人口后村社的治安困局,一个是城市不断铺开后的管理困境。而行政体制与法治层面存在的不完善、不协调、不规范,更增加了这一群体滋生冲突、激化矛盾的概率。
城市和社会发展中的两难问题,不可能指望旦夕之间就能彻底解决。治安队也好、城管也好,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而是“怎么要”。实际上,就算治安员编入辅警序列后,也同样会面临管理问题。这是一个不断调试、不断规范的过程,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守法律的底线。
无论是治安队员还是城管队员,都折射着计划经济时代人口和社会管理遗存下来的“惯性思维”:外来人口、流动摊贩情况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加大。在一个以人口流动为特征的时代,这显然是个新问题。如果不能以理念的更新和制度的创新寻找解决之道,治安队、城管的困局就很难打破。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应该是解决社会转型中各种问题的一个基本准则。现代社会,法治不仅划定行为底线,也提供行动保障。实际上,城管和治安员背上“污名”,就是源于少数人超出法律边界的不规范执法行为。不管是维护治安还是保持市容,以法治划清管理者的“权力边界”和社会成员的“权利边界”,各方面才可能有行为的准则。否则,城管和小贩就会陷入“猫鼠游戏”,而治安员也难以摆脱罚款指标、暴力执法的阴影。
2011年6月,广东增城曾发生的外来人口聚集事件,直接起因是治保队员殴打摆摊孕妇。类似“不稳定”的事件说明,流动时代、权利时代,尤需守好法治底线,让社会管理实现现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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