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系统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3年8月12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7、年龄、工作经历时间、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到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3年8月12日)。全日制在校学习(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人员职数表》、附件二:《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下载)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考生登录长沙星沙人才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以供资格审查(未上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8:00—8月12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8日8:00—8月13日17:3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8月16日10:00—8月17日24: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13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专业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卫生应急、疾病控制、预防医学职位考试内容为预防医学相关知识,财务科、信息科、护理、卫生检验(检验科)职位考试内容为相应科目专业知识,其他职位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3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达不到1:3的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职位,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次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可空缺。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4、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人事关系。
十四、其他
1、考务咨询电话:
(1)长沙县卫生局政工科:0731-84012368
(2)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731-84024416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0731-84062128
3、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二下载.xls
附件一:《长沙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人员职数表》
附件二:《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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