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还是“让”
——论对待海洋的态度
“与海争地还让路,向山要粮山听遣”,这是上个世纪60年代某地大搞围海造田时的口号。这个口号是多么的豪迈,多么的坚定,多么的不容置疑!就是在这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口号的号召下,上万士兵和大学生用了四年时间开垦出了10多万平方公里的军垦农场。但是好景不长,在7年之后的一场台风不仅吞噬了这片土地,还吞噬了创造和耕耘它的人的生命。
通过这个悲壮的真实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海洋,仅仅是有“争”的精神是不行的,还应该有“让”的态度。对待包括海洋在内的自然,我们首先应该有一种敬畏感。人类只是自然的一员,是被创造者,是自然规律的服从者。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尽管历史上有如此惨痛的教训,但是今天的围海造田的事件却不比上个世纪少。是什么让人如此胆大妄为,一个是由于人类太健忘,另一个是我们认为自己的力量已经很强大,已经今非昔比了。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类的自信心在不停的地膨胀,对自然的敬畏感在日趋减少甚至消失。但是我们很少注意到,以我们现在对的技术和力量,在强大的自然面前显得是多么的渺小。以日本为例,作为科技在各方面都非常领先的发达国家,为了治理一个污染了10年的小小的濑户内海,用了整整30多年的时间。这30年日本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牺牲了很多发展的机会。
只知道“争”不懂得尊敬和谦让是野蛮和鲁莽的,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面对海洋的时候我们只能远观,只能望洋兴叹呢?历史上的“争”失败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要放弃“争”的精神,摆出一副“与海无争”的逍遥态度呢?如果谁这样认为他就是在对人类发展可能性的否认,是一种消极厌世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态度。人类社会要发展,必然要和海洋打交道,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出现保护与开发的矛盾。面对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应该有“争”的精神。不过这里的“争”不是去争谁对海洋掠夺得快,掠夺得多,我们应该去争取认识海洋,了解海洋;应该去争取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开发的海洋发展模式。“争”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是我们奋发向前的动力,我们决不能因噎废食,我们应该继续发扬“争”的精神,调整“争”的内容和方法,以更加科学和理性的方式去“争”。
在面对海洋的问题上,“让”与“争”的关系并不是矛盾的,“让”是为了“争”得更多,这真是老子所言的“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争”;“争”是为了给让创造条件,只有“争”得了才有让的空间和资本。以荷兰为例,这个围海造田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的国家可谓是与海“争”得最多的国家。但是他们的“争”不仅没有造成家毁人亡的惨剧,而且还通过适度的退耕还海维护了海洋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荷兰之所以能够退耕还海恰恰是因为他们有了围海造田这个争的基础。
面对海洋我们是该“让”还是该“争”这是个问题,需要我们以一种求真务实的态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把握好让与争的辩证关系,从而达到“争”与“让”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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