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些适当放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是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对于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这个政策的引导下,成都温江地区启动了让农民变市民的“三保障、两放弃”试点工作。所谓三保障包括:一是能够在城市的二、三产业就业;二是在城市拥有自己的住宅,家属能够在城市居住;三是能够享受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公共服务。所谓两放弃是指: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能够成为城里人是很多农村人祖祖辈辈的期盼,有了这个政策,这个遥远的期盼变得触手可及。很多人都会为这样的政策感到欢欣鼓舞,是的,这个政策可以推动城镇化,可以将农民纳入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同时还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家致富的机会,给消费打造了更大的市场……在我们看到政策的好处时我们也不得不估量一下政策的风险。
这个政策最大的风险就是就业风险。我们是否想过现在的城市能够为农民提供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吗?远的不说,就是近几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导致大量的农民工还乡。如果我们把农民都赶进城市,我们遇到下一次危机的时候我们怎么办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职业外,很少有“稳定”的工作。农民即便是现在在城市的二、三产业就业,但是很难保障他们不失业。由于农民大多数都是从事的低技术含量的行业,他们很多人缺乏自主创业的能力和资本,最重要的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就业保障还非常不健全。在这样的条件下,农民一旦失业将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如果农民还有土地,他们是不用担心失业问题的,失业之后土地就是他们的退路,就是他们的保障。有人会反驳:这个政策中不是有三个保障吗?如果我们用心分析,这个三个保障最重要的是前面两个,而这两个都是农民自己争取的,最后一个是社会和国家给的,但是确实却是最薄弱、最没有说服力的。
我们不想恶意的揣测成都市政府的意图,也不是一定要反对这个政策。我们在此善意的地向成都市政府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城市化进程是不是必须需都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并且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不等于城镇化。我们不一定要把农民变成市民,我们也可以把传统的农民变成现代的农民。把农村建设好,让农民在现有的土地上安居乐业也是解决好农村问题的一种重要思路;第二,即便是城镇化是可行的,必须的,城镇化也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那些为了短期的利益、为了政绩和面子不顾后果的城镇化我们必须警惕。
对于土地承包权的问题,无论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有一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是广大的农村稳定的基础,也是全社会的稳定的基础,土地承包经验营权绝不能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