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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公示37名村干部财产时,遭部分村官抵制,有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该镇党委负责人称,公示财产属探索性质的试验。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同时表示,地方态度谨慎因“担心此举成为全国民众关注焦点”。谈谈你得看法?
【参考答案】
事实上,从乡村到区县,从阿勒泰到广东……地方版的官员财产公开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基层化、低调化、密集化。试点地区越来越多,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我国已有29个市、县涉及官员财产公开试点改革。然而,这些试点的地方基本又多是刻意低调,或左顾右盼,或谨小慎微。而且,这些试点基本集中在权力构架的最底层,即民众眼中的“浅水区”。
地方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这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既然公开是一种义务,尽管尚未法制化,按照权责对等的逻辑,“公开先从村干部做起”,显然就有失公允;再说,又不是富裕地区、拆迁地区的村干部,其寻租或权力交易的概率太小,那这种公开的监督意义,恐怕就真的成了晒隐私了。
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此后,相关规定并不鲜见。遗憾的是,刚性有序的律条基本被虚置。阻力不在于技术,恰在于公开的勇气与监督的压力。单项规定都不足以破解这一迷局,村级干部的财产公开,道德意味十足的努力,又能累积多少“蚂蚁的力量”呢?
从财产公开试点的情况看,有的人走茶凉,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边走边看,有的走走停停。好的举措,又怕民众联想,进而倒逼成舆论压力;形式的做派,又怕民意臧否,还落得个好心办坏事的委屈。于是这些试点,主要仰仗官员自觉,因为缺乏监督和问责体系,而推进得踉踉跄跄——既摸不到真正的“大石头”,又在河里趟了太久而被民众诟病“不清爽”。
因此,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言,最为需要的其实不只是试点,而是决心。官员财产公示必须是一个决心很大的整体动作,而不能留有权力特区,因为只要是先从局部开始,给腐败势力留下乘势反击的机会,倒退曲线几乎就不可避免。无论试点结论如何,让官员财产先公示起来再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另一方面,要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加强监督。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在于能否打破官员的整体利益。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仅仅停留在党内监督或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远远不够,必须要引入公众力量,进行强有力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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