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11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宁乡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乡镇(中心)卫生院除护理类职位外的其他职位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本次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每个职位最低学历要求详见《宁乡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表一、附表二(全日制学历指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历)。
6、2010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疗类(含中医类)考生及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护理类考生报考临床医疗类(含中医类)、护理类职位,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名。报考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职位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7、本县卫生系统编内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公示、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宁乡卫生信息网及相关高校校园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第一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8:00至6月3日17:30。
第二批【乡镇(中心)卫生院】报名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8:00至6月19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入口:
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
4、报名咨询电话:0731-87899568、0731-87883768。
5、报名要求: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分批次进行考试,考生可同时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中心)卫生院两个职位,但同一批次限报一个职位。
6、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宁乡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职位报考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第一批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5月25日8:00至6月4日24:00。第二批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5月25日8:00至6月20日24:00。
7、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第一批次为6月7日至6月8日。第二批次为6月22日至6月23日。
8、考生必须携带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第一批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笔试时间为6月9日(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批次【乡镇(中心)卫生院】笔试时间为6月24日(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另定(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主要内容:所报职位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相应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要求达到5︰1以上(含5:1),否则,相应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数。
5、笔试后按报考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考核)对象。入围面试(技能考核)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卫生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公告。
6、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第一批次考生,可于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14日上午12时前(第二批次考生可于6月25日8:00至6月26日上午12时前),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
(四)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次为6月17日(以准考证为准),第二批次为6月28日(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技能考核)地点另定(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技能考核)内容:所报职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3、面试(技能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第一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6日8:00至17:30,第二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7日8:00至17:30,地点设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与招考职位条件相对应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带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及复印件;
②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⑤已婚人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证明。
⑥报名表。
(五)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另定。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可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二次。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卫生信息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疗1”、“临床医疗2”职位的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工作1年后,由县卫生局统一安排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3年。服务期满并取得中级职称后,经本人申请、卫生局考核合格,调整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981268。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卫生局
201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