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9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5、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A01 |
区法院 |
法官 |
2 |
28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法学 |
1、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A证或B证 3、具有1年以上法院、检察院正式工作经历 4、男性 |
|
A02 |
调研文秘 |
1 |
28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不限 |
1、面向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A证或B证 |
|
A03 |
区委宣传部 |
网宣办科员(文秘) |
1 |
30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新闻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有2年以上行政机关文秘工作经历 |
参照公务员 |
A04 |
区发改局 |
科员(工程建设与管理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
面向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
|
A05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 |
1 |
35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法律 |
1、面向湖南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3、男性,选调后主要从事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 |
|
A06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二 |
1 |
35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法律 |
1、面向湖南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执法资格 |
|
A07 |
区财政局 |
科员(办公室文秘) |
1 |
28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不限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有2年以上行政机关文秘工作经历 3、男性 |
|
A08 |
区城管局 |
科员(工程建设与管理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 (学士)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
1、面向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注: 28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8年3月10日后出生。职位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过与报考职位相类似的工作,工作年限或从业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9日。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首先须在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证件及资料,资格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每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0日—3月18日下午17:30,报名网站: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上午8:30--11:40,下午15:00--17:30)。报名结果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地点:芙蓉区政府机关214会议室(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1)报名表及与报名表一致的免冠照片一张;(2)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须提供专科文凭)、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3)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现工作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文件复印件(七大类机关不需提供);(4)单位提供的报考资格需要查验的工作经历证明。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录用审批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文秘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写作8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报考除文秘外其他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按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及成绩、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体检。根据报考不同类别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站公告和通知为准。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要求进行,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1次)。
6、公示与试用。考察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试用期2个月,由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生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7、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芙蓉区委组织部、芙蓉区编委办及用人单位配合,芙蓉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在芙蓉区政府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731-84683265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31-84683120(区纪委、监察局)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
201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