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为满足全市人民医疗健康的需求,保证新住院大楼建成后的医疗业务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党委研究,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4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条件
㈠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符合本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㈡ 具体条件
除明确注明条件的外,均要求为2012、2013届全日制高校统招毕业生。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有工作经历者限三甲以上医院,有执业医师执照优先;护理专业:应届限本科生;往届护理生限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有执业证、年龄28岁以下者。男护、助产、中医护理专业单列排名;身高及视力要求: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医疗、医技120名(其中硕士69名),护理126名,其他专业8名,共254名(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㈠ 制订招聘方案报市卫生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㈡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卫生人才网、湘西北人才市场网、市卫生局和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及各高校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㈢ 报名:拟定于2月27日至2月28日报名。
㈣ 确定开考比例:一般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确定。
㈤ 资格审查:医院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㈥ 招聘形式:专业对口的优秀硕、博士研究生,采取供需见面的形式直接挑选。另一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㈦ 考试(总分为100分):由医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待定。
医疗、医技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60%):测试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40%):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形象气质、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28分者不予聘用。
护理及其他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操作考核三部分。
1、笔试(50%):测试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30%):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情况、形象气质、求职意向等。面试成绩低于21分者不予聘用。
3、操作考核(20%)。
㈧ 成绩分系列排序,并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总分在60分以下不予聘用。
㈨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㈩ 确定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资格复查后确定人选。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同一岗位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一) 公示:对确定拟聘人员在市卫生局和市第一人民医院、湘西北人才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
(十二) 备案:将招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 聘用:我院将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 待遇: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常德市一人民医院统一安排。
四、组织与监督
㈠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党委书记郑家火、局长马慧任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周德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向绪林,党委书记屈晶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局人事科负责人、医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㈡ 加强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坚持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被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常办发[2010]2号)和《关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的指导意见》(常人交函[2011]1号)的要求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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