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3年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5个部门共引进44个职位、6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名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普高全日制对口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各职位引进对象是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
3、引进的具体职位及条件见附表《祁阳县2013年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方法及要求: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①现场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工作日内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写《祁阳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②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好《祁阳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发送到县人事局邮箱(qyzp3216393@163.com),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746—3216393予以确认。
2、面试
经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面试工作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13年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名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
附件:2013年祁阳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祁阳县人事局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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