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提出“特赦论”,建议特赦贪官,以换取他们对政改的支持。一些有影响的法学教授、经济学家、媒体人士如何家弘、张维迎、邓聿文等,表态支持,观点大体一致:为减少反腐败的阻力,应以特赦来解决腐败存量的问题。一些专家甚至想以特赦来换取有原罪的贪官们对改革的支持。
我相信,“特赦论”出自专家,动机一定是好的,也一定有相关专业考量作支撑。但请恕我眼拙识浅,总觉得“特赦论”有点难以自圆其说。以特赦贪官来换取贪官对改革的支持,似乎有些抓小偷还得小偷支持的味道。小偷是要抓的,但须示好先行:只要不再伸手,已偷的不治罪。
据说“特赦论”有香港的成功作例证。廉政公署成立之初,香港警界非常腐败,许多警察被判入狱,引发部分香港警察上街游行,后又冲进廉政公署总部大打出手。为此,时任港督麦理浩发布紧急特赦令,宣布除重罪及已展开调查的案件外,对1977年1月1日前所犯下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由此减少了改革阻力,香港由贪腐严重的地区一跃成为亚洲廉政的模范生。我想,即便真有其事,35年过去,事件的体制、法治与民意背景已发生根本转变,不宜轻率地“拿来主义”。
我们正在不断地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除非修改法律,除非现行法律规定的情节,就不能视贪污为非罪,就不能特赦贪官,以取悦贪官的方式换取贪官“莫伸手”。我们始终宣称坚守主流价值观,要人民群众相信邪不敌正,相信执政党反对腐败的决心、勇气、智慧与力量。现在,为了所谓减少改革阻力,为了避免有人冲进我们的“廉政公署”,就把骨头软下来,就用妥协、讨好代替依法惩处,到底让群众相信什么呢?
有人只看到严刑峻法并不能阻止“前腐后继”,却没能看到普遍投机心态之下,没有严厉有效的依法查处,腐败将更加难以收拾。坐飞机有机毁人亡的危险,但数千万分之一的概率,诱使绝大多数人甚至不用考虑风险,就毫不迟疑地选择舒适、快捷地抵达幸福彼岸。特赦贪官,不仅实际上降低贪官“出事”的概率,那些贪有所得或巨额财产与眷属已转移国外的贪官们也未必领情,未必不会继续侥幸赌一把。他们领会的可能不是回头是岸的机会,不是社会的宽恕,而是法治的软弱,是害怕惹恼他们上街游行、打砸司法机关。
不赞成“特赦论”,但维护专家们表达的权利,有什么想法,先说出来就好。关键是,制定反腐战略与具体政策的部门,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可陷入浮云遮望眼。
如果你在寻找的路上,不要迟疑与彷徨。这是一句歌词,也是我对国家反腐大局及其“顶层设计”最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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