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近日,广东佛山禅城区一对刚结婚三个月的夫妻,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帮外来工订火车票,被铁路警方以“黑票点”查处,夫妻二人被刑拘。一些购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为这对夫妻叫冤、打抱不平,称“10块钱手续费能帮我们买到票已经很好了,怎么还被刑拘了?”(1月15日《羊城晚报》)
【评论】依铁道部新规:互联网订票和电话订票的预售期优先于窗口售票。这也就意味着,对电话订票和互联网订票并不熟悉的农民工而言,是不公平的。凭什么不懂上网、不会订票,就要推后购票?为了弥补这种不公,农民工们要么托人上网和电话订票,无人可托也就只好购买这种代购服务了。
面对这场争议,铁道部应该看到:这是不公环境造成的纠结。实际上,代购最大的风险,并不在谋利多少的问题,而在于公民的信息安全如何保护的问题。如今购票都要身份信息,幸好代购小夫妻不是歹人,如果遇到别有用心之人、盗用他人身份信息,那问题恐怕要远比售卖网上购票服务获利严重。
“代购获刑”并不只关乎罪与罚,面对购买代购服务的农民工们,以及他们为小夫妻喊冤折射出的信息来看,铁道部当前的服务,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合理甚至不公平的地方。改变这些不合理,才能让法律和制度陷于情与法相互矛盾的尴尬,才能避免无助的人们冒着风险另辟蹊径,购买不正规甚至不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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