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笔试结束后,分专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单位的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可从应聘其他单位达到合格分数线并服从调剂的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采取统一调剂。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分单位组织实施,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考核和试教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地点:南华大学的三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医院均可。即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聘用。
九、其他
(1)、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博士研究生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3)、本方案由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 编:421001
联系地址:南华大学西苑办公楼六楼605室
联 系 人:隆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
附件1:南华大学2013年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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