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宁县耕地质量监督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制定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计划
新宁县耕地质量监督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安心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和专业要求
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
①环境门类中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农业生态学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
②作物学门类中的:农学专业、观光农业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园艺专业、果树专业、蔬菜专业;
③农林牧渔工程门类中的:土壤与农业化学专业、农业工程专业、农业推广专业。
3、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含1982年12月18日出生)。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须带的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④已婚者须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⑤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7日
②报名地点:新宁县人事局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等。
《农业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土壤学、土地资源学、植物营养学、土壤农化分析、土壤调查与制图等。
招聘职位的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合成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30%,《农业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者,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排名。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合成总成绩相同者,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为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且只能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复审和考核
对所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公示
复审考核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公示,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坚持原则,照章办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招聘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事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凡按规定需要回避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新宁县人事局 新宁县监察局 新宁县农业局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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