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2012年11月,在长沙召开的2012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楼市长论坛暨第九届名楼年会传出消息,由于各地政府未能达成统一共识,原本计划联合申遗的国内十大名楼,“申遗”计划暂缓进行。
无论申遗能否成功,十大名楼的这一举动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
【标准表述】
申遗并不是件坏事,被列为世界遗产,无论是自然的还是文化的,都是中国之于世界与子孙后代的贡献。同样,“十大历史文化名楼”申遗,不管是否列入议事日程,也不管这些建筑是否为历史的原件,他们都是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都可以走向世界,让人类共享。
[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来,申遗作为一项文化保护工程,在有的地方逐步演变成了旅游开发的包装工程,申遗变成了功利的“兴奋剂”。
一方面,以旅游为目的申遗,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以及申遗前后“两重天”的境遇,让文化成为过度消费的易耗品。在现代修建的十大名楼大张旗鼓要求申遗保护的同时,各地陆续传来一大批历史古建筑被野蛮拆除的消息。例如在参与此次申遗的长沙市,三年前才被市政府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游击坪4号公馆、古井聚福井、交通银行旧址等5处历史遗迹,已经或即将从这个历史文化名城消失。一边是不遗余力,声势浩大的申遗,而一边却是真正的文物不断消失。
另一方面,申遗投入与产出的简单“换算”,申遗成功后,门票价格迅速上涨,早已成为一个颠扑不破的规则.既将申遗的成本转嫁给了纳税人,又让申遗的成果变成了地方兜售牟利的道具。既定的因循路线,使得申遗很容易变成地方谋求旅游升级的一场游戏。
此外,相对于申遗的巨大开支,申遗之后保护费用稀缺已成为普遍现象。文化遗产项目本身在成功申遗之后,便成为当地旅游业的“摇钱树”,申遗的意义由此也变成提高了对GDP的贡献率,而最应该做的保护工作却被抛诸脑后。大部分人反对的不是名楼申遗,而是反对利用申遗来谋求利益,浪费社会公共资源。
[措施]
申遗固然重要,但是未必只有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才能彰显出文物的价值,文物重在其汇聚了人类的劳动和智慧,而并非在于被贴在上面的“标签”。十大名楼在申遗之前不妨重温一遍世界文化遗产最本质的意义和申遗的最初目的。
当然,文化保护与文化利用并不相矛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保障,更要从发展方式上予以根治,要像维护生态环境一样,维护好文化遗产。
首先,从申遗的申报程序上,保证文化保护的纯粹性;申遗的意义原本在于保护遗产原生性,保存优秀文化的古朴风貌,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这是对历史的一种尊重和对古人哀思,而不应该沦为现代化建设的牺牲品。我们应该摆正姿态,让申遗的意义得以传承。
其次,从旅游产业发展的模式上,打破“门票经济”的怪圈,让文化遗产成为旅游的一个环节而非全部。文化遗产能够为旅游经济带来发展契机,原是由于其自身具有的历史性和不可替代性产生的魅力所致,我们要发展旅游经济,也要保护它们,但不能过度商业化透支对他们的利用。
再次,完善文化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遏制地方重利用、轻保护的政绩冲动。我们要摒弃浮躁功利的行事作风,改变地方政府唯GDP的狭隘政绩观,从长计议加大对文化文物的保护力度。申遗固然重要,但避免一些历史文物遭遇拆除和破坏才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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