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递补体检有部分考生体检不合格。按有关体检规定,可申请进行复检的考生,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复检。可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复检定于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进行,现将复检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检:
1、请考生务必于2012年10月23日上午8:00到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办公楼主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2、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体检费350元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按省招考公告规定,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不要吃早餐。
5、各位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联系电话:0731-28681079 28681065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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