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磨损指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贬值。
下列属于精神磨损的是( )。
A.某企业有一台高精度磨床,使用年限为l0年,但是由于高效率使用,仅仅两年,一些主要部件已经需要更换
B.找到新工作后,小陈购买了一台价格昂贵的手提电脑。仅仅过了一年,该电脑虽然保养如新,但是已经不值多少钱了
C.老蔡是一位远近知名的质朴木匠,对于电刨、电锯,就是觉得不顺手,因此他帮人家打家具时所用的刨、锯等木工用具仍然是传统的
D.某企业进口了一套最先进的冶炼设备,但由于技术人员积极性不高,致使这些进口设备的效率并没有充分发挥
参考答案:B
本题解析:A项磨床贬值不是因为技术进步所致,C、D不存在机器、设备贬值的问题。B项手提电脑买时昂贵,可一年后虽然保养得很好但仍旧贬值,说明是由于技术进步所致。
2、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下列不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是( )。
A.周某使用伪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
B.宋某为扩大经营,与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甲公司价值50万元的电器产品,言明款到发货。次日,宋某汇出5万元现金后,将汇票存根上的金额涂改为50万元,复印、传真给甲公司,骗取甲公司将货物全部发出
C.吴某使用宋某的假名,分别与永安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房山支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为该公司代销保险业务,并取得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截至当年年底,吴某共获取代收的保险费近31.5万元,但拒不向永安公司交付,并挥霍一空
D.林某利用任某市工商局会计保管本单位支票之便利,私刻出纳员邓某、局长陈某的印鉴和单位公章,先后多次私自开具支票,骗取本单位资金合计20万元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的关键是抓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这一要素,D项很明显与合同无关,故当选。
3、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表现符合该原则的是( )。
A.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免于起诉
B.法院在认定被告人犯有数罪或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因缺少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
D.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时,应当追诉
参考答案:C
本题解析:分析定义可知,要归类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刑事诉讼中;(2)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3)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A项中的“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免于起诉”(隐含:不是因为事实无法查清),不符合定义条件(2),排除。B、D两项中没有涉及“判决”,不符合定义务件(3),排除。只有C项中的“缺少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隐含:事实无法查清),“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隐含: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完全符合定义条件。
4、市场定位:就是根据竞争者现有产品在市场上所处的位置,针对消费者或用户对该种产品某种特征或属性的重视程度,强有力地塑造出本企业产品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或形象,并把这种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从而使该产品在市场上确定适当的位置。市场定位是塑造一种产品在市场上的位置,这种位置取决于消费者或用户怎样认识这种产品。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不属于市场定位?( )
A.可口可乐公司以其世界饮料市场领先者的特点进行的广告宣传
B.某商店在营销过程中,专门出售低价位的产品
C.某服装厂专门生产老年服装
D.某餐厅生意兴隆,该餐厅既出售早点,也在中午、晚上出售正餐,既有价格低廉的大宗产品,也有高档的大餐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市场定位需要强有力地塑造出本企业产品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或形象,并把这种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从而使该产品在市场上确定适当的位置。D项既不符合“与众不同”,也不符合产品的要求,故选D。
5、偶然防卫是指在客观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对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偶然防卫的一项是( )。
A.甲正准备枪杀乙时,丙在后面对甲先开了一枪,将其打死。而丙在开枪时并不知道甲正准备杀乙,纯粹是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杀甲,结果是保护了乙的生命
B.甲与乙积怨很深,某日发生冲突后,甲回家拿了手枪打算去杀乙,两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开枪杀死了乙,但开枪时不知乙的右手抓住口袋中的手枪正准备对其射击
C.甲身穿警服带着电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赌”,甲抓住乙搜身时,乙将甲打伤后逃离,甲未能得手
D.甲与乙醉酒后发生激烈冲突,两人相互厮打至马路上,正当甲要捡起路边砖头击打乙时,围观人群中有人喊“警察来啦”,甲受惊吓不慎跌落路边河沟溺水身亡,乙安全无事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分析定义可知,要归类于“偶然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客观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对被害人使用了武力;(2)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A项中的被害人是甲,被告人是丙,丙在枪杀甲时并不知道甲正准备枪杀乙,而是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因此属于偶然防卫,排除。B项中的被害人是乙,被告人是甲,甲在枪杀乙时并不知道乙也正在准备杀他,而是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因此属于偶然防卫,排除。C项中的被害人是被打伤的甲,被告人是乙,乙在打伤甲时并不知道甲是冒充的警察,而是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因此属于偶然防卫,排除。D项中的被害人是甲,但甲的溺水死亡是因为自己不慎落水,与乙没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乙并没有对甲进行非法侵害,不是被告人。因此,D项不属于偶然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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