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2012年10月13日晚,在杭州西湖烟花大会运河文化广场分会场,两发烟花突然落至部分观众观赏区,造成近百名观众受伤 。
【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内一些城市纷纷开始呈办世界性的经济贸易活动,附着在类似国际会议上的各种大型庆祝活动也正在逐渐增多,这对于活跃、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中外经济贸易往来,都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各种大型活动与日俱增,公共安全预警、协调和保障能力相对不足,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生公共事件能力欠缺,也逐渐显露出来。
无论在发生前,还是在发生后,均存在诸多漏洞:
其一,事前没有预演烟花燃放,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预估不够。
其二,对已发生事故征兆,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结果酿成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烟花大会开始三分钟后,就曾经有一发烟花出现异常,但现场工作人员并未停止燃放,后来持续的好几颗烟花才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倘若第一次发生事故征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果断叫停烟花燃放,这起事故原本可以避免。
其三,事后应急措施欠缺。一些游客在被炸伤后,在现场逗留将近10分钟才被安排至附近的市二医院救治,当有旅客找附近的民警帮忙,被告知是警校的学生,这些负责安全的人员,却不知道如何处理。
[措施]
近年来,针对这种公共安全现状,许多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效处置公共安全问题的应急预案和行政规定。但在政策实践中,各种预案的规章制度落实的并不理想,甚至用“走过场”来应对“货真价实”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变成了一纸空文。因此,公务员考试在线网专家认为,,各级政府和公共安全管理部门,要以杭州烟花伤人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
一方面,要增强大型公共活动的整体掌控能力。在活动开始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意外事件,增加预见性;
另一方面,对引发公共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坚决问责。凡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公共事件,对监管责任人员,该摘官帽的要摘官帽,该刑法伺候的,要真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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