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民主意识的不断觉醒,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人要求立即实行真正公开透明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有人主张官员财产申报不妨设置宽恕期。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已经成为考量政府执政智慧、勇气、决心与能力的焦点。官员财产申报能否毕其功于一役?总体看来,应当稳步推进,操之过急有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官员财产申报缺乏法制基础。在高调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有法可依成为所有公共行为都必须具备的法理基础。事实上,由于缺乏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法制基础,贸然推进财产申报制度就难免被指责为“无法之举,无规之措”,势必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充满随意性和主观性,难以在保护官员个人隐私与公开官员财产状况之间取得有效的平衡。如此,不仅和建设法治国家的精神相去甚远,而且容易导致财产申报弄巧成拙,反被部分官员“理直气壮”地加以废止。因此,要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就必须扎扎实实做好申报制度的立法工作,使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行起来也更加理直、法正、气顺。
官员财产申报缺乏思想基础。尽管从理论上讲,官员手中掌握着社会最为稀缺的资源——权力,最有可能利用权力换取私人利益,因此官员财产公开是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必然要求。虽然舆论要求财产申报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由于长期的官僚主义传统使相当一部分官员并不接受财产申报这一新型理念,在操作过程中有意阻挠甚至明确拒绝申报个人财产,使财产申报沦为形式。因此,我们需要足够的时间来逐步完成财产申报理念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尤其要教育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官员财产申报上来,才能为财产申报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减少主观思想的阻力。
官员财产申报缺乏监督基础。新疆阿勒泰地区财产申报面临的社会信任危机告诉我们,财产申报本身不是目的,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才是真正的核心所在。实际上,在我国仍然缺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社会监督与处理反馈的完整系统的监督体制,因此即便官员申报了个人财产,也难以避免社会的信任危机,进一步破坏政府形象,干扰政民关系,甚至引起更大范围的民意危机。也使得一部分拥有“灰色收入”的官员们借监督无力之机美化自己的财产申报,仍然大行贪受之举,财产申报岂非又陷入形式主义?所以,要推进财产申报,就应当首先建立起透明、公正、公开、有效的双向沟通监督渠道,为财产申报提供坚实的监督基础。
《论语》中说:“欲速则不达”。由于官员财产申报缺乏法制、思想和监督基础,容易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劣结果,有鉴于此,政府和社会公众应当本着充分宣传、深入研究、稳步推进、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法治基础、打牢思想基础、完善监督基础,形成官员主动公开、群众积极监督、政府有效反馈的财产申报体系,才能真正推进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在法制的轨道上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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