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诚信公考 发布时间:2012-09-28 [ 打印] [ 收藏] [ 关闭] |
根据《公务员法》和参照《湖南省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发〔2011〕39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决定在全市信访部门公务员中(指现在全市12个县市区信访局工作或在市信访局挂职锻炼半年以上的公务员)遴选1名信访工作人员,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公务员中遴选3名信访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5)年龄在32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设市信访局办公室(电话5480003)。 (2)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或在市信访局挂职锻炼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10月23日到市信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到市信访局办公室或到所在县市区信访局(办)领取《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名时交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遴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周六)。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和写作科目两门(其中综合科目成绩占60%,写作科目成绩占40%)。不指定复习范围,每场考试时限15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组成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于2012年11月17日(周六)上午8:00开始,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结果,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4)考察。根据体检结果,以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邵人社发〔2011〕134号文件执行。考察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5)公示与转任。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公示期为7天。遴选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相关手续。遴选对象转任到遴选单位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同级调动和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选拔考试(提拔调动和考试除外),一年内不得参加市级以上部门单位选拔考试。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处分。
附件:《2012年邵阳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信访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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