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南省公安厅网技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从事文字综合编缉工作。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岗位资格要求: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专业优先;
2、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编辑能力,有在报刊、杂志等文字媒体发表文章或持有文字编缉类相关证书的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4、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系统文字编辑软件,持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资格证书(二级)的优先。
5、能适应节假日和夜间加班、倒班等工作机制。
6、团结协作精神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1695元左右(单位依照有关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食宿自理。工作每满一年,年终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每月增加聘龄补贴30元。
四、招聘程序
1、报名: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长岛路怡海酒店(长岛路和八一路交接处,省公安厅对门)717房间报名,房间电话0731-84469717。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公布参考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湘警网》(www.hnga.gov.cn)“人事信息”栏目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和地点。
3、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公安、法律、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等。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湘警网》。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与聘用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取前2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遇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名考生体检。
6、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名考生体检、政审。
7、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3个月。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未尽事宜,将及时在《湘警网》公布,请注意查看。
联系人:卜征华,联系电话:0731-84597416
湖南省公安厅网技总队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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