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4年办学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设有25个教学院部,4所附属医院,办学涉及理、工、医、管、经济 、哲、文、法、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MBA、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等3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6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包括29个国家级特色、国家国防重点、国防紧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市区,占地面积近3000亩,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治学的理想园地。
为适应学校与附属医院的建设与发展,确保教学、科研与医疗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学生辅导员、管理人员共计136名,所属医院工作人员347人。具体人员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力资源处,由校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注重计划管理,优化结构,按岗聘用;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自觉接受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敬业勤奋,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2、应聘者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士、硕士或博士,其毕业单位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或某一专业领域的著名高校。应聘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应聘的硕士,其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3、应聘的博士,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学习阶段中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硕士,其本科、硕士学习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5、应聘者还须满足附件1中具体岗位的条件及说明中要求的条件。
(二)应聘学生辅导员、机关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2、应聘学生辅导员的,应为高水平大学(包括全国重点大学、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下同)其第一学历应为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应聘机关管理人员的,应为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科学硕士,其前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3、应聘者大学本科阶段通过英语四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应聘者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4、应聘学生辅导员的,年龄28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机关管理人员的,年龄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聘者还应满足附件1中具体岗位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南华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 2012年9月10日—2012年9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应聘学生辅导员和机关管理人员岗位:2012年9月10日—2012年9月2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同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各用人单位人事科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见附件2),参加考试前须携带原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条件要求为硕士及以下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岗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试方式
(1)应聘医护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和科研论文成果量化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90%,科研论文成果量化占1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应聘实验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人选。实际操作主要对实验仪器、材料的使用和维护。
(4)应聘学生辅导员和机关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通知方式:一般为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方式,同时请关注我校人力资源处的网络公告。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 编:421001
联系地址:南华大学西苑办公楼六楼605室
联系人:隆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
南华大学
2012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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