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招聘10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县中医院7名,乡镇卫生院74名,县农村合作医疗办2名,县水务局设计室2名,木瓜山水库管理所2名,县文化馆4名,虎形山瑶族乡文体卫站2名,县矿产资源补偿征收办公室1名,县环境保护监测站1名,乡镇动物防疫站5名,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3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职位及报考条件
招聘单位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hui.gov.cn)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hr.gov.cn)
四、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
2.综合素质好、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扎实、具备履行报考职位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原则上在本聘用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2010年以后毕业者二年内必须获得本岗位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可根据自身资格条件选择报考相应的一个职位,于2012年9月4日—9月6日(8:00-12:00,15:00-18: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栋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凭资格考试证和经核实后的合格成绩单)、户口簿(户口暂不在本县的,需携带派出所出具的原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材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卫生系统现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和县城医院职位),并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交报考费200元。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特殊情况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提出,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公示。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⑴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值各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以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以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县文化馆、虎形山瑶族乡文体卫站的考生不考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9月15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上午10:30——12:00,考专业科目。请考生于2012年9月14日(下午6:0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⑵面试: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所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分类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中的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相同成绩者,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面试考实际技能操作,报考县文化馆、虎形山瑶族乡文体卫站的考生面试考才艺表演等,报考其余职位的考生按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⑶报考县文化馆、虎形山瑶族乡文体卫站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只考公共科目,面试考才艺表演,按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下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报考文化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不合格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调查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认真核查考核对象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和相关证件、证明。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从报考应聘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5.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分阶段进行公布;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相应聘用岗位(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附件:隆回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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