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分A、B、C三个区域报考,分科分区域(A、B、C三区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聘用;其他职位按考生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A区域:龙溪铺镇、小塘镇、陈家坊镇、潭府乡、太芝庙乡、潭溪镇
B区域:巨口铺镇、寸石镇、坪上镇
C区域:大新乡、迎光乡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6名(其中从研究生中招聘6人);职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127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56名、小学数学教师45 名、小学英语教师15名、小学体育教师4名、小学音乐教师4名、小学美术教师3名;幼儿教师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2、年龄:报考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年龄为1982年8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一中、八中、教师进修学校岗位的年龄为1972年8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和职中教师岗位的年龄为1977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学历:报考普通高中D类职位者须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报考普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F类职位者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中职 位者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服装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职位者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2002年前全日制中等师范毕 业的中师生亦可报名);报考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职位者要求全日制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职位者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者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各职位的具体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5、户籍: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新邵户籍(户籍关系保留在学校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视同新邵户籍);报考普通高中、职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不限户籍。
6、资格证:除职中的服装专业、机电专业、建筑专业、模具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外,其余所有的职位必须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高中层次的需高中层次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7、报考我县且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不能参加此次教师招聘考试,若要报考,必须先到县教育局办理放弃本届特岗教师聘用的相关手续。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并在公告栏中张贴。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费于2012年8月22日—24日(上午 8:00-12:00,下午3:00-6:00)到新邵县考试中心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毕业生今 年上半年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发放,可暂凭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相关证明报名,但考核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职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可相应调整招聘计划与比例,并予以公示。
3、笔试: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1)公共科目:考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四个部分,公共科目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2)专业科目:报考D类和F类职位者,考报考科目相应的高中知识;其中心理学职位考该科目的大学层次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职中E类各科教师 职位者,考报考科目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各科教师职位者,考报考科目相应的高中知识;报考幼儿教师职位者,考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者,考特殊教育和言语听觉科学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科目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 30%。
报考者凭身份证于8月29日到新邵县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科目相应学段内容。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机电、计算机、建筑、模具、服装职位者增加专业测试项目,其中新邵 一中为培养篮球专长生,报考该校的体育教师需增加篮球特长测试,新邵八中是省跆拳道基地,报考该校体育教师需增加跆拳道特长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为10分 钟,专业测试项目分数占面试分数的20%。
试讲内容由考生在备课前抽签确定。试讲前先抽试讲顺序签,试讲前45分钟抽试讲内容签,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不含专业测试时间。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考试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5、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在知道体检结论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缺额,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考核不合格被淘汰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7、公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并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8、聘用: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体检、考核合格者,其中高中(职中)教师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科目中选择学校应聘;小学教师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相应区域内的乡镇规定的缺编学校选择学校应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 先)。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属新邵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39-3661299 3661051 3664073
附件:
1、新邵县2012年招聘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位表.xls
2.、新邵县2012年招聘高中(含职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职位表.xls
新邵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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